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控煙酒辦)昨晚(二月十三日)在旺角進行代號「菸滅」的行動,打擊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的情況,共發出三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行動中,控煙酒辦人員(包括便裝人員)到旺角一間酒吧巡查和執法,向非法吸食水煙的人士發出共三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調查仍在進行,控煙酒辦亦會考慮向涉嫌協助及教唆吸煙罪行的酒吧經營者提出檢控。控煙酒辦亦會將個案轉介酒牌局,以作適當跟進。
《條例》禁止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例如酒吧或食肆的室內區域)作出吸煙行為。任何人於法定禁煙區作出吸煙行為即屬違法,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另外,如有出售任何吸煙產品(包括水煙),不論是在酒吧或其他處所,須遵守《條例》對推廣和銷售吸煙產品的限制。違例者一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條例》亦授權法定禁煙區的管理人可要求違例吸煙者停止有關的吸煙行為;如違例者不合作,可要求警方協助。此外,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
控煙酒辦主任封螢醫生說:「衞生署會繼續密切監察及嚴厲執法,以打擊非法吸食水煙活動。去年(二○二四年),控煙酒辦共採取162次針對在禁煙區非法吸食水煙的行動、向違例吸煙者發出162張定額罰款通知書,及向違反其他相關罪行的店員及酒吧/食肆負責人發出89張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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